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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吸金?錯!那是法治精神的展現
作者 hcceiu 於 2018年03月28日 09:50:00 (971 次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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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對新新聞「年改逼近 公教團體招攬訴訟大筆吸金」的回應

 

訴訟 = 吸金?

錯!那是法治精神的展現

       自年改推動以來,軍公教族群飽受政府各種抹黑。為了維護尊嚴和生存權,許多團體四處奔走,找尋各種方式維護自己應得的權利~雇主(政府)早先承諾的延遲薪資(退休金)。為了落實法治精神,許多團體集結眾人之力,找尋好律師,發動退休金訴訟。這種自發性的行為,居然被新新聞某報導形容為「吸金」,這不僅侮辱軍公教的智慧,更扭曲了法律專業。



       也許有人認為訴願可以自行遞狀,不需要花錢請律師協助,所以,在這階段請律師是浪費錢的作為。殊不知,訴願程序不需要請律師和打訴願需不需要法律專業是不能劃上等號的。許多團體聘請律師從訴願就開始提供法律協助,就是為了讓訴訟流程順暢,每一階段都能為下一階段加分,並避免訴訟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失誤。

       打訴願是不是有定型稿就可以不用聘請律師?此事見仁見智。由於在訴訟中可以選擇的標的和工具非常多,每位律師的見解和論述都有差異,再加上委託人(軍公教)的個人情況不盡相同,有的甚至因為年改還危及其生存權。在這麼多的差異之下,建議所有人不請律師而套用單一定型稿,等於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一旦敗訴,全盤皆輸,讓參與訴訟者敗訴的風險大增。

       法律是一個浩瀚的領域,每個訴訟中變數很多,沒有一個絕對決定誰贏誰輸的論述。為了因應這麼多的不可預測性,為了提高訴訟的勝率,聘請法律人來處理專業度極高的訴訟,不僅是對法律領域的尊重,更是對訴訟參與者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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