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場風險》杏壇裡的性平暗流

日期 2020年03月30日 10:00:00 | 分類: 職場風險

《教師職場風險》

杏壇裡的性平暗流

       許多人以為教育界是個單純、穩定的小城堡,因此,「教師」一職對於追求職場安定的人來說,具有莫大的吸引力。殊不知,隨著社會變遷,這個看似單純、穩定的職場早已潛藏各種吞噬老師的暗流,如:性平暗流、輔導管教暗流、教學不力暗流…等。


      在這諸多職場紅線、教學與人際互動拿捏中,最難全身而退的,莫過於性平暗流,而在性平案件中,最能陷老師於罪的,莫過於性騷擾。

      講到性騷擾,也許有的正義之士會認為:學生既然指控老師性騷擾,老師就應該俯首認罪,怎會有那麼多的說詞!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在許文華律師所著的「老師不看這篇文章對不起自己:【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一文中,老師被定罪的可怕案例。

      案例1:

      大學教師於研究室遭控不當觸摸女研究生臉頰、肩膀及手臂。雖當場有目擊證人(另一研究生)表示並無此事,該名教授仍遭學校性平會調查小組認定成立不當觸摸之性騷擾。

      (由此可證,就算有目擊證人證明老師是清白的,老師還是會被性平會調查小組認為性騷擾成立)。

      案例2:

      曾有國中老師遭女學生申訴於課堂上公開稱讚其長相漂亮,雖該名國中教師亦曾對其他班上女生公開稱讚渠等長相端正,並非僅針對申請調查人稱讚,最後學校仍認定成立性騷擾。

      (由此可證,連讚美學生漂亮性騷擾都會成立)

      案例3:

      曾有高中校長因下課時間在辦公室對女學生訓誡談話,事後竟被女學生申訴性騷擾摸臉、摸脖子及摸腰,在沒有目擊證人且雙方各執一詞狀況下,經市政府性平會調查小組調查成立性擾情節重大,最後遭校長遴選委員會決議解聘,如果連校長都會被性平程序「玷污」,請問還有哪一位教育工作者可以倖免於難。

      (由此可證,在羅生門的情況下,性騷擾多半會成立)

      案例4:

      曾有國中老師(曾榮獲教師最高榮譽師鐸獎)遭女國中生指控拿教室日誌給該國中老師簽名,男老師於接過教室日誌時故意趁機摸她的手。在沒有目擊證人且雙方各執一詞情況下,經調查小組調查後竟仍成立性擾。

      (又一個在羅生門情況下,老師性騷擾成立的案例)

      案例5:

      曾有大學教師(曾擔任調查小組委員及性平會委員)遭女大學生指控下課時間在教室遭老師提醒穿著應有女大學生樣子,遭女大學生申訴男老師有性別歧視,最後學校性平會調查小組判定性騷擾成立。

      (這案例不知是告訴我們,連性平調查委員的本職學能都可能不足,在教學時還會踩到性騷擾的紅線?還是性平調查小組的培訓,就是以羅織老師入罪為原則?)

      各位老師,看到上述這些案例,會不會讓您覺得教育界中暗流處處?之後,本會將進一步介紹教育界的性平暗流和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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