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培訓調查員,還是在製造冤案?從「說謊」的文獻談起

日期 2025年10月19日 15:00:00 | 分類: 職場風險

我們在培訓調查員,還是在製造冤案?從「說謊」的文獻談起

最近校事會議的爭議不斷延燒。此政策要探討的地方很多,但是,我今天先討論調查員培訓所漏掉的重要觀念:調查員應以釐清事實為己任,並提醒自己行為人和被行為人都可能會說謊。因此,在調查過程中,應以中立的態度進行調查,不能「先射箭,後畫靶」,絞盡腦汁入老師於罪。


可惜,在我參加校事會議的調查員訓練和數次回流訓中,有很大的培訓篇幅都放在法規和討論,對於上面調查態度的提醒和強調卻付之闕如。

也許有人會非常不認同我的觀點,認為我怎麼可以認為學生會說謊,學生如果不是被老師不當對待,又怎麼會投訴?

對此,我提出探討「說謊」的文獻中所提到的資料:

在《不說謊,我們活不下去!(Born Liars: Why We Can’t Live Without Deceit)》裡指出,人類幾乎從出生開始就有說謊的能力,而且孩子幾乎在學會說話的同時,就開始說謊。而且,說謊的能力會隨著年齡的增長日趨縝密。

舉例來說:一個三歲的小孩說謊,可能很容易被拆穿,且被拆穿時可能會立刻招認。但是,三歲半到四歲半的孩子就有能力面不改色地說謊。而且,這種說謊的現象不分族群。

在《為什麼他要說謊?心理學家教你看見謊言背後的真相、解析人類慣性說謊的原因》一書中則指出,在實驗室研究中,會說謊的二歲孩童大約佔30%,到三歲時,孩子說謊的比例上升到50%,四歲時,孩子說謊比例超過70%,到了五歲或更大,說謊的比例穩定保持在80%。

更可怕的是,孩子說謊的比例在青春期晚期到達巔峰,有95%的青少年表示在隨便的任何一天都會說謊。

現在,我們回頭檢視教育部所辦理的教保調查員培訓和校事會議調查員培訓,有沒有不斷提醒調查員要注意幼兒和中小學生可能會說謊的狀況,調查案件的核心態度是釐清事實?就我自己參加培訓的經驗是「沒有」,反而比較常聽到的是「行政調查不需要像刑事調查那樣嚴謹,證據大約掌握6~7成就可以下判斷了」,這樣的指導,幾乎是對被投訴(檢舉)者有罪推定,再加上目前家長和學生對老師濫訴成風,自然讓校事會議成為校園大災難,教師人人自危。

更可怕的是,我國對校事會議調查員的調查品質,監督機制趨近於零。雖說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或行為人發現調查報告有問題可以向教育部提出檢舉,但實務面是,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會向教育部檢舉劣質調查員的機率也是趨近於零。

舉例來說,有某縣市承辦人詢問我該縣市有位調查員,頗受學校歡迎,調查的案件很多,但是其調查報告頻頻出問題,該如何處理。我告訴他需要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向教育部檢舉,然後,他就退縮了。

我完全明白該承辦人為何會退縮,因為他如果向教育局(處)提出此要求,就會被視為麻煩製造者,於是,這類劣質調查員就繼續恣意在校園事件中馳騁。

至於行為人是否具備檢舉調查員的能力呢?我必須坦白說,對於一個沒有受過調查訓練,又不曾閱讀過相關書籍的人來說,幾乎沒有能力抓出調查報告裡面的問題。請問,對第一線的老師來說,他需要精進的專業是教學,有多少老師會為了自保,精進調查相關領域知識?若老師缺乏相關知識,沒辦法抓出調查報告中的問題,他要如何檢舉?

最後,我順便提一提學校教師會代表是否適合成為案件調查的當然委員。我的看法是「不適宜」,因為調查本身是專業的。如果,學校教師會或教師代表沒有受過訓,進入調查現場也只是在那裡陪坐,對釐清案情發揮不了多少效果。就算學校教師會或教師代表有受過調查訓練,也可能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不管他的立場傾向誰,都會導致調查不客觀。所以,學校教師會或教師代表就算受過調查員訓練,擔任自己服務學校的案件調查員也是極為不妥。

作者:吳南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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