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教育的隱形殺手?11月24日應邀參加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主辦「探討有關校事會議的公聽會」。當天時間有限,無法將所準備的內容完整地表達、呈現,特別再做整理,與大家分享。 核心問題:校事會議是否讓教育變得更好? 
校事會議是教育政策的一環,因此評估校事會議政策的好壞,其關鍵問題就是「校事會議是否讓教育變得更好」? 要回答這個問題,或許可以就以下的問題著手: 一、 孩子是否因校事會議的實施,擁有更多教育資源?或是教育資源反因校事會議受到排擠? 二、 孩子是否因校事會議的實施,擁有更好的老師?更優的教育品質? 要回應上述的問題,讓我們就校事會議的實施,所造成教育現場亂象後,再進行反思,同時探究可能的解方。 校事會議亂象1:學校變成辦案衙門 
自從校事會議實施後,由於投訴案大增,於是,學校變成辦案衙門。各處室(尤其是教務處和學務處)都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處理案件,從接案、聘請調查員、調查進行,聯絡行為人、被行為人、相關人接受調查、整理逐字稿、張羅調查經費…等。原本應該投入於教育的各處室資源,因執行校事會議政策的關係,遭到嚴重排擠。 講到這裡,也許教育部會指出,情節輕微的案件,學校可以自行調查,或自行外聘調查員調查,調查員人數多寡學校可以自訂,不一定要幾位。問題是,在目前濫訴成風的情境下,許多學校為了一勞永逸,往往會選擇較高/最高規格處理,以應付案件未來可能衍生的不斷投訴;因此,只要發生校事會議案件,學校很難節省處理案件所花費的資源。 校事會議亂象2:匿名受理的陷阱  在校事會議案件的檢舉中規定,只要「事由明確」,即可匿名檢舉。事實上,要編造「明確的事由」實在太容易。舉例來說:「老師拿藤條抽打我」、「老師未經我同意,搜查我的外套」…等。 請問,上述這些事由是否具體?應該算具體吧!所以,匿名檢舉受不受理?由於「事由明確」所以得受理。但是,若調查結果發現是子虛烏有怎麼辦?老師就由於這種匿名檢舉受到不白之冤!本已匱乏的教育資源就這樣浪費? 改為「具名檢舉」才受理,會比較好嗎? 
表面上看,好像這樣會比較好,但事實卻未必,因為可以冒名投訴。 好!檢舉者以真名投訴,但就算其提供的內容是通篇謊言,對投訴者也幾乎完全無傷,這來自於校事會議的不實投訴是「零成本」。除非,教育部能改善冒名投訴和不實投訴零成本的狀況,否則,濫訴不斷的現象是無法消解的。 校事會議亂象3:教育失焦 
一旦老師被投訴,且需要進入校事會議調查,老師就必須花費大把精力、時間和金錢投入調查準備。比如說,老師需要整理過去輔導學生的資料、與學生和家長的通話聊天記錄、學生的資料…等,以證明自己的無辜。 另外,由於目前教育部所培訓之調查員水準良莠不齊,有的調查員甚至會在調查時不斷壓迫受調查的老師,因此,有老師為了不在被調查時受到壓迫,還要花錢聘請律師陪同參加訪談,費用從每小時數千元到每次數萬元不等。 更嚴重的狀況是,在老師用心準備校事會議調查訪談期間,勢必會壓縮其備課時間並影響其教學心情。這不就造成學生的受教品質下降嗎? 校事會議亂象4:老師的夢魘--漫長的調查 
一旦調查啟動,對老師就是巨大的身心折磨,對專業、認真且清白的教師而言,傷害尤其巨大,因為他們被投訴和調查,會讓其對教育這份工作產生疑慮,不少優秀老師甚至因校事會議制度萌生離職之意。 校事會議亂象5:有罪推定的風險 
有不少教育部所培訓的調查員,會採「有罪推定」的態度處理校事會議調查,所以,有不少進入調查的老師反映,他所遇到的調查員態度是:「如果你沒有做,學生為什麼要檢舉你?」、「如果你承認你有,我才需要聽你說下去」…等。也就是說,不少調查員在調查時,並非以「釐清事實」作為調查目標,而是著重在羅織被投訴老師的罪狀。 
就實務面而言,我國校事會議調查員的專業度不足並不讓人意外,因為調查員只要接受初階培訓三天,就具備調查校事會議案件的資格。就算後續有接受回流訓,一年能參加一到二天的回流訓就算不錯了,因為回流訓是有名額限制的,並非想參加就能參加。 此外,培訓內容多半以法規和實例分享為主,這對解讀多變的教學情境遠遠不夠。若該調查員非教育人員,更可能將專業的教學行為解讀為犯罪行為。 
另外,不具備教育專業的校事會議調查員,除了不瞭解教育現場的複雜性,也不明白青少年心理。因此,這類不專業的調查員就可能天真地以為「國中小學生不會說謊」,全然相信學生,而不斷羅織老師罪名。 其實,若調查員具備足夠教育專業,就會知道,連嬰兒在學會使用語言之前,就會用非語言的方式偽裝行為。孩子幾乎在學會說話的同時,就開始說謊了。三歲半~四歲半的孩子,就可以在說謊受到質疑時面不改色。當愛說謊的小孩遇到寵溺孩子的父母時,孩子的說謊行為會更加嚴重,因為他們不需要為說謊付出代價。 簡言之,若教育部所培養的專業度不足的調查員會對被控訴老師有罪推定,校事會議就很難成為一個受到信任的制度。 校事會議亂象6:對老師和教育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正如前面所說,老師進入校事會議調查之後,調查期是2~4個月,在調查報告未出爐之前,對老師的名譽、精神和金錢的傷害都很大。如果該老師不幸遇到不專業的調查員,將老師有罪推定,只注意對老師不利的地方,卻不思考投訴內容的合理性,老師還要花更多成本走後續的行政救濟。 即使老師行政救濟成功,若學校端認為應該重啟調查,老師又要再次面對同樣的調查情境。 校事會議亂象7:更可怕的後遺症--寒蟬效應 
如果會被送進校事會議接受調查的老師,絕大多數是不適任教師,對教育應該是利大於弊。只可惜,在教育部縱容濫訴的狀況下,許多被送進校事會議調查的老師,是學校教學口碑一流的老師,這就會造成後續的寒蟬效應。 當本來應該成為教學模範的老師,也要面對校事會議調查的煎熬,這將造成其他的老師對教學無所適從。 校事會議亂象8:防禦性教學 
當不適任教師未必會進入校事會議調查,而認真教學的老師被投訴的風險反而大提升,老師為了自保,只好消極地選擇防禦性教學,這將導致原本在教學表現上可達90分以上的優秀教師,也選擇表現60分即可。 校事會議亂象9:劣幣驅逐良幣、人才流失 
由於校事會議所產生的寒蟬效應過於巨大,因此,自校事會議實施至今,已有不少優秀老師選擇退休或離職轉換跑道,造成教育界人才大流失。 政策反思:校事會議能否達成教育基本法的國家教育目標? 
回歸到本文一開始問的核心問題:校事會議是否讓教育變得更好? 從校事會議所造成的九大亂象可以看出,由於教育部制定和執行政策不周延,造成孩子的教育資源被校事會議排擠、專業且認真的老師被投訴的風險高、不專業的調查員造成教師群體寒蟬效應、優秀的老師選擇退休、離職或防禦性教學,這種種皆顯示,校事會議不僅沒有讓教育更好,反而更糟。 解方:行政責任是維護教育品質的關鍵 
維護教育品質的關鍵,不是透過投訴(校事會議手段)讓不適任教師離開現場,而是落實行政責任,督促教育行政人員有效控管教育品質,及時給予教學不力的老師幫助。 其實,我國各級學校規模通常不大,只要行政人員用心,學校哪個老師教學出狀況應該很早就會發現。當老師剛發生問題時,行政就給予協助,讓老師回歸正確軌道,才是讓孩子擁有高教育品質的最好措施。 
簡言之,教育部應該思考的政策方向是,如何讓學校成為能自我控管教育品質的專業有機體,而不是隨著民粹起舞,不斷強化「外力」介入,才能真正促成親師生和教育的多贏。 校事會議該不該被廢止? 從校事會議實施到現在所造成的種種亂象,已證明目前教育部沒有足夠能量運作好這個政策。 站在教育的立場,教育部還是應該先將校事會議廢止,對校事會議所造成的傷害做停損,才能消除由校事會議引發的寒蟬效應,接著再建構學校的自我管控教育品質功能,才能真正吸引好老師進入教育職場,為孩子留住好老師。 (此文章同時刊登在方格子之《綠園嬿語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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