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號角N0.9─緩召擴充適用於高中職以下教師委請陳淑慧立法委員提案

日期 2014年01月17日 14:20:00 | 分類: 修法號角

修法號角N0.9─緩召擴充適用於高中職以下教師委請陳淑慧立法委員提案

1.本會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立法委員陳淑慧,特向陳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2.本案經101年3月17日全教會高中職委員會決議,並經全教總常理會101年5月17日議決(因全教會常理會未開成),本案重點為:三倍於高中職教師的國民教育階段教師已實施緩召數十年,當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上路之際,高中職男性教師在整體兵源中屬於極少數,在促進教學人力正常化、以提昇教育品質之前提下,這批為數不多的高中職後備人力應可擴充適用緩召,以求衡平。(內容如附檔)

3.本案於陳委員提案送入議事處之後,將正式辦理遊說登記,以合法方式進行法案推動。

4. 感謝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許又仁理事長、台南市教師會趙政派理事長的協助,敬請各縣市教師會、教師工會共同關心,合力推動。

更正說明:辦公室6月1日寄出「一個法案的催生...」,第一事件:兵缺代理年資採計,在兵缺自救會與全國教師會三年多的合力催生下,於立法院完成三讀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採計年資。受惠5000多人。三讀日期應為2007年6月,誤植為2008年3月,另幼納年資主要努力過成為一年半(2007年8月─2009年1月),筆誤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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