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國民中學改制為完全中學,其教師甄試作業應由誰辦理?

日期 2015年03月20日 10:40:00 | 分類: 認識教評會

Q:山羊國民中學改制為完全中學,其教師甄試作業應逕由原校教評會辦理,抑或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所定新設立學校之相關規定辦理甄試作業?


A: 國民中學改制為完全中學後,屬新成立之學校,應依規定組成完全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教師聘任事宜;惟在完全中學成立前,無法組成完全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教師甄選前置作業,故應適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5條規定,由校長(籌備主任)聘請地方教師會代表、社(學)區公正人士或其他相關人員組成遴選委員會,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辦理教師聘任之相關事宜。另山羊國中改制後之校長(籌備主任),應請依高級中學法第5條、第8條及第12條規定遴選聘任之,以免未具該完全中學校長(籌備主任)身分之改制前國民中學校長所為處分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有無效情形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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