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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教師會與林思銘議員教育議題交流
作者 hcceiu 於 2019年10月16日 13:00:00 (1251 次閱讀)

新竹縣教師會與林思銘議員教育議題交流

9月28日,一個對老師意義非凡的日子。就在這一天,林思銘議員拜會本會。與林思銘議員一同來訪的有縣長秘書何昌臨、林為洲委員辦公室北區主任陳金湟。當天,新竹縣教師會(本會)共有9位夥伴與林議員交流。



由於思銘議員同時擁有立委參選人的身份,所以,本會與思銘議員的交流議題也包括縣內和中央教育議題。

首先,本會關注縣內校護短缺的問題。本會在105年與教育處長座談時,就已反映本縣40~55班的學校校護不足。今年中正國小的情況則更為嚴重,原本一名校護已不足以應付該校規模,在校護請育嬰留停之後,縣府居然用他校校護代理的方式處理,而沒有為該校聘請一名專業校護,讓人為學童的安全憂心。

第二,本會關注縣內的城鄉差距導致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問題。這類問題包括:

1、提供偏遠地區學生交通補助

新竹縣偏遠地區地廣人稀,許多偏遠地區的孩子上學的交通成本很高,本會建議林議員幫忙偏遠地區孩子爭取交通補助(如:交通券或派專車),讓偏遠地區的孩子也能擁有足夠的教育資源。

2、均衡城鄉發展

近年來,新竹縣由於城鄉發展嚴重失衡,導致竹北地區學校過於擁擠,學生可活動面積不斷萎縮,空間的壓迫大增。其他鄉鎮的學生卻不斷減少,許多學校出現空間閒置,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以及其他鄉鎮的沒落。

學校的發展與社區發展息息相關,籲請議員協助推動城鄉均衡發展,讓新竹縣的整體教育發展不因城鄉差異而失衡。

3、學校硬體設備均質化

由於竹北就學人口大量湧入,造成學校爆滿,學校一間接一間地蓋,舊學校的硬體設備難以與新學校的硬體相抗衡,導致新設立的學校成為家長的首選,舊學校則成為家長的次要選擇。

就教學品質來說,由於公立學校的師資皆為合格師資,故新學校與舊學校的師資品質差異甚微,於是,硬體設施的好壞成為決定學生的就讀意願關鍵選項。

建請議員協助讓學校的硬體均質化,讓學生不管在哪所學校就讀,皆能享有無差異的硬體設備,讓地區的教育均衡發展。

第三,有鑑於近年來教育現場的糾紛越來越多,造成學校校長、老師被提起告訴的機率大增,故建請議員協助讓教育處設立法務專員,既可開設法律研習課程,幫助校長、老師在執行教育工作時,避踩法律紅線,也可幫助校長、老師在職場遇到法律訴訟時,提供法律協助。

在中央教育政策部份,本會提出的建議有:

1、建請修教師法,讓老師不用面對一罪兩罰的困境。

目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十三款明定:「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此條文會讓老師陷入一罪兩罰的困境。

舉例來說,若老師在社群軟體中留言不慎,被控誹謗或公然侮辱罪成立,並已被依法處置(如:公開道歉),結果還要面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十三款的處分,對老師而言,並不公平。

若林議員能順利當選立委,建請林立委協助推動修法,讓老師不用面對一罪兩罰的困境。

2、凍結不公不義的退休金惡改,恢復年資補償金,履行政府的雇主承諾。

民國85年2月,政府將退休金制度從恩給制改為儲金制,而且是「確定給付制」。政府既是雇主,也是退休計劃的發動者和退撫基金的管理者。

所謂的「恩給制」並非真的恩給,其實為政府提供給其雇員(軍公教)的工作條件之一。在舊的制度下,只要政府的雇員對政府忠誠,認份地達到法定的服務年限,就可以依據當初政府所開出的工作條件退休,並領取政府承諾的退休金。

因此當政府於民國85年改變其雇員(軍公教)的工作條件後,就承諾給予在新制實施前已在此職場的雇員補償金。

這種因為制度變動而衍伸出的補償金並非我國獨有,而是國際間皆如此。

至於新制的部份,由於政府是雇主、退休計劃發起者及退撫基金管理者,按國際案例,政府應對給付負最後支付責任,而非假「改革」之名,大砍雇主(政府)承諾給予之退休金。

建請林思銘議員,未來若順利當選立委,請凍結之前的退休金惡改制度,恢復年資補償金,並還軍公教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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