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無辜的,千萬不要認罪 吳南嬿 撰 ~在美國,有超過60%由DNA證據顯示為無罪的謀殺案中,不實的自白和認罪陳述都是使法院作出(錯誤的)有罪殺人判決的最主要因素~~摘自《不公平的審判:心理學家告訴你,為何司法還是這麼不公平》 自從教育界出現「校事會議」和「防霸小組」後,老師的職業風險係數迅速提升數倍至數十倍。老師可能在孩子或家長的不實指控、不肖行政人員的故意栽贓或不肖調查員的刻意誘導下,糊裡糊塗地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結果,輕則被記申誡,重則被判職涯死刑 — 解聘。 不適任校長樣態2 ~ 造成校園不安的校長112 年 06 月 21 日修正之《國民教育法》 第17條 學校校長有不適任之事實者,公立學校校長,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法解除職務、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私立學校校長,由學校法人董事會依法解除職務、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前項不適任事實之認定、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在《國民教育法》修訂後,第17條可謂是「不適任校長」條款。繼前一篇《當家鬧事的校長》引起關心教育人士熱烈回響後,這次,我們來討論另一個不適任校長樣態:造成校園不安的校長。 當家鬧事的校長=禍害教育的不適任校長吳南嬿 撰 ~職場壓力是兩種惡性事實的混合:(1)工作量太重(2)你對自己的表現好壞沒有主控權~~摘自《大腦當家》第四章。 過去,只要一提到教育品質,大家馬上想到老師,尤其是不適任教師。今天,我要探討的是另一種禍害教育的根源:當家鬧事的校長。 當家鬧事的校長主要禍害教育的方式是讓老師承受很大的職場壓力,許多老師由於動輒得咎或被校長百般辱罵,在工作上出現習得的無助。當家鬧事的校長不僅傷害教育,更造成教師身心受到嚴重損傷,進而傷害教育品質。 《教育Q&A》 Q、召開校事會議前,學校行政端應在案件處理上做哪些準備,校事會議方能較有效能? 《教育Q&A》 Q、老師上課時對學生罵髒話(如:幹你X、操你X)、嘲笑女學生的身材為「洗衣板」,是否構成性騷擾?若構成性騷擾,是否可能被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