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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風險》 杏壇裡的性平暗流是如何產生的?
作者 hcceiu 於 2020年04月06日 09:50:00 (2906 次閱讀)

《教師職場風險》

杏壇裡的性平暗流是如何產生的?

       在本會所撰寫的「杏壇裡的性平暗流」一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教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老師、校長、前學校性平會委員、前性平調查小組委員,一旦遇到性平暗流,要全身而退非常不易,就算是得過師鐸獎的老師面對性平暗流,也不易脫身。

       這些性平暗流是如何產生的呢?根據本會協助相關案件的經驗,以及許文華律師所撰寫的文章,產生的原因大略如下:



       一、許多調查委員對案件內的行為老師採「有罪推定」的態度,所以,在調查案件時,往往先射箭再畫靶,在調查過程中,會對行為老師或其他證人(包括:學生)使用誘導式詢問及不正詢問,想盡方法讓行為老師和學生說出調查委員想要的答案。

       二、許多老師對性平相關法規的認知不足,輕忽性平事件的嚴重性,甚至接受訪談時被誘導詢問也毫無警覺,面對調查委員的不友善態度也不知道要反應和檢舉,等到調查報告出來並被解聘後,才察覺事情嚴重。這時,要挽救已經十分困難了。

       三、有些調查委員將性平案件用作打擊異己的工具。(註1)

       四、有些自稱被性騷擾的學生其實本身有精神疾病。舉例來說:有學生認為老師一直在看她的胸部,而且笑起來很猥褻,但當調查委員請投訴之學生示範老師的笑容如何猥褻,她也表示不知如何形容,並且問到後面也說不確定老師有沒有在看她胸部。(註2)

       五、許多調查委員對於未成年學生和特殊生(如:智能障礙、自閉症…等)有錯誤認知,認為這類學生所講的一切都是真的,而未考慮記憶容易被污染和植入,未成年人和特殊生對於調查委員的詢問理解不足等問題。

       若上述這類學生再經過調查委員誘導式詢問,自然會提供調查委員所想要的答案。

       六、教育部人才庫的培訓制度有問題。

       教育部為了解決校園性平事件的調查問題,設立了人才庫。但是,從「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和「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以下簡稱「人才庫要點」)發現,教育部不僅沒有設定進入人才庫的門檻,培訓十分鬆散,也沒有培訓後的檢核及評鑑制度。

       沒設定進入人才庫的門檻,意味著任何人皆可以進入人才庫,不需要具備調查、教育或法律專長,甚至有前科者,也可能進入人才庫。

       在培訓部份,根據「人才庫要點」的規定,只要接受初階(24小時)和進階(20小時)共44小時的培訓,就可以成為人才庫內的專業調查人員了。

       經過44小時的培訓就很專業了嗎?由於沒有對培訓後的實務調查操作進行檢核和評鑑,難以得知專業與否。

       換言之,教育部人才庫的「專業調查人員」,除非因調查有問題被檢舉、沒定時接受培訓或沒接調查案件,才可能從人才庫中被移除。至於其在調查案件中所出現的問題(如:先射箭後畫靶、羅織罪名、誘導式詢問…等),如果被調查的行為老師不提出,這些調查委員幾乎不用為其不當調查負任何責任。

       總之,校園性平案件中暗流處處、漩渦處處,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溺斃。老師若希望在職場中平平安安,安心教學,樂在工作與付出,一定要從強化甚至精通自己的職場法規開始,儘可能避免與學生發生肢體接觸,若出現任何風吹草動,請詢問能幫助你的教師組織,搞清楚狀況,寧可小心謹慎,也不要輕忽,才不會被莫名其妙解聘,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註1:許多參與性平調查之調查委員或學校性平委員,由於對於性平事件調查的瞭解較一般人深入,故有人利用性平案件打擊異己。(資料來源:老師不看這篇文章對不起自己:【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許文華律師 撰)

註2:摘自「老師不看這篇文章對不起自己:【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許文華律師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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