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同工應同酬,校園行政獎勵不該有差別待遇!】
別讓幼教行政成為「校園邊緣人」!行政工作獎金,幼兒園不該被漏掉!
各位教育夥伴,大家好:
教育部已公告於114年9月起加發公立中小學「行政工作獎金」,這本是政府體恤教師兼任行政辛勞的好政。然而,在115年1月14 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99A號令「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民國 115年1月14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088A號令「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這兩份函令中,「國小附設幼兒園的主任與組長」竟然被政府遺忘了!!
我們無法接受在同一個校園裡,卻存在「制度性的剝奪感」。
為什麼我們堅持行政工作獎金必須「納入公幼教師兼任行政」?
一、同樣的責任,不應有兩種待遇
幼兒園主任、組長與國小處室主任,同樣在為校務發展拚命、同樣在擬訂教學計畫。依法具備對等的法制地位,為什麼獎金發給卻要「分等級」?
二、幼教行政的辛勞,不亞於任何處室
從招生、公共安全、評鑑、補助申領,到最繁重的「超高頻親師溝通」與「幼生安全照顧」,幼教行政人員總是第一個到校、最後一個離校。幼教行政的辛勞,不該被政策無視!
三、拒絕「幼教行政大逃亡」
行政減壓不能只做半套!如果只有國小行政工作人員予以加薪,幼教行政卻被刻意漠視、原地踏步,只會加速優秀師資逃離行政職位,最終受害的是整體的的幼兒教育品質、犧牲的國家教育的基石。
我們的具體建議:
亡羊補牢,為時不晚!請教育部及各級政府教育局處,為「提振教師專業精神」、「獎勵教師長期從事教學工作」及「穩定師資、提高教學品質」而發給「行政工作獎金」時:
明確納入: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主任、組長。
比照發給:行政加給、工作獎金標準應與校內各處室一致。
「教育不分學制,勞務不分高低。」
請政府看見幼教現場的付出,別讓這份獎勵美意,變成了校園內最不公平的諷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