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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號角N0.11─幼照法修法一讀付委
作者 影武者 於 2014年01月20日 14:10:00 (1401 次閱讀)

修法號角N0.11─幼照法修法一讀付委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013.10.25

  立法院今天一讀通過邱志偉委員等提案的幼兒教育與照顧法修正草案,這個案子是全教總委請邱委員提出的,我們衷心感謝邱委員及其辦公室同仁的行事效率。

  本案在去年底,經本會第二屆第二次私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並經2013.03常務理事會議決後,經過再度推敲文字與等待年金改革大浪後,在十月初商請委員提案(提案內容見附件:關係文書)。其重點有兩項:



1.是不利條件幼兒雖以公立優先招收為原則,但為避免標籤化作用,修正為--不利條件幼兒超過一定比例或人數時,應增加教保人力,或輔導至經評鑑優良之私立幼兒園,並由政府負擔其全部費用。

2.是每班人數應予以降低,二至三歲之生師比應降為15(在兩個教保服務人員下每班最高十人),三至六歲應降為110 (即最高二十人),以符合生育子女數減少的父母期待。

  本案通過後,將像其他案子一樣,正式辦理遊說,以光明正大的方式爭取立委的認同;本會也正委請其他立委提出本案的相近案,希望能併案審查,早日三讀,使幼兒園工作環境更讓親師生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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