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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新聞稿】 921幼教修法大遊行 全教總建議:降低班級人數、普設公立幼兒園
作者 hcceiu 於 2014年09月22日 10:10:00 (1257 次閱讀)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103年9月21日

921幼教修法大遊行

全教總建議:降低班級人數、普設公立幼兒園

       幼教師和家長在颱風天走上街頭,顯然政府在幼托整合上尚有極大的努力空間。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一條:「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宣示了政府在幼托整後的政策目標,本次921幼教大遊行主要訴求是反對今年教育部啟動幼照法15條及18條的條文修法。



      主辦單位表示修法後「不具幼教背景的人,只要教保人員在教學現場時就能協同教學」及「廢除幼兒園大班至少需要一名有證照教師帶班的規定」。儘管教育部一再說明並無該項修法規畫,卻仍難安撫幼教師及家長,紛紛選擇走上街頭表達對該項修法的反對意見。

       本會認為幼兒教育主角乃是幼兒及家長,幼兒受教品質的提升應是本次修法的主軸,而非討價還價式的爭論證照價值。不同團體對於幼教修法的街頭活動不應簡化為証照與經驗之爭、幼教師與教保員之爭或公幼與私幼之爭。
       幼教師的培育近十多年來已逐步提升到以國家考試來對家長保障幼教師的專業品質,這是不可再退讓的師資培育底線。而在幼托整合後,部份未具教師證的教保服務人員可擔任5足歲以下的幼兒班級教師,5足歲以上每班一名具有教師證的幼教師是對幼兒受教品質的最低保障。師培法24條已開放教保服務人員進修取得教師證的管道,亦是專業師資的最低門檻,若未能取得証照,僅以教學經驗訴求實難取得社會大眾之認同。而未具幼教背景人士入班授課更是大開幼教教學水準之倒車。
       政府除了為家長在師資上的專業把關不應退讓外,本會認為當務之急是推動降低班級人數、增加對弱勢幼兒的照顧能量及普設公幼。台灣30多年來,幼兒班級人數始終維持在每班30人,儘管國小已針對少子化調降班級人數,教育部在幼兒園的班級人數上仍以30年前的標準在計算,這樣的班級人數對教師、家長和幼兒都是極大的負擔。十多年來,台灣薪資成長停滯,弱勢幼兒逐年增加,造成排隊擠公幼現象在各地發生。政府卻僅以補助學費方式應對家長對公立幼兒園的需求,實有不足。
       本會建議應將「降低班級人數以提升教學品質」及「普設公立幼兒園以降低家長排隊上公幼」共同納入修法意見。使家長能在學區內就近托育幼兒就讀優質幼兒園,而不再為幼兒就學四處奔波。方是提升幼兒教育品質之最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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