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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12拜會教育處劉明超處長 本縣教育處新任處長劉明超先生自104.03.02上任以來,各項必要的拜
作者 hcceiu 於 2015年03月12日 17:40:00 (1157 次閱讀)

104.03.12拜會教育處劉明超處長

       本縣教育處新任處長劉明超先生自104.03.02上任以來,各項必要的拜會活動可說是馬不停蹄,對於縣內教育事務更是以最快的方式、速度進行了解與掌握。



       我們透過處長室秘書羅小姐的安排,在104.03.12至教育處拜會劉處長,處長很客氣地向理事長南嬿老師、秘書長榮祥老師表達說要到本會來拜訪,沒想到我們先來了。

       我們向處長說明,因為知道他剛上任一定很忙,才透過秘書協助安排,也謝謝處長撥出時間與我們見面。

       在今天交談過程中,本會就以下事務做了表達,劉處長與在座的學管科沈科長也都非常明確地做了善意的回應:

一、儘速修訂新竹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及委員會設置要點,並明訂增設教師組織代表。

沈科長表示:教育處已著手完成「新竹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及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草案)」,將擇邀請校長協會、教師(工)會一起研議。

二、新竹縣103年度國民中小學 (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作業之檢討、新竹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 (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作業之相關辦法之擬訂,應有本會代表參與。

沈科長表示:今年度教師聯合介聘事項之進行,雖教育部的辦法至昨日下午才比較明確,但教育處已經先進行前置作業今年相關介聘委員會將依教師法第27條之規定,尊重教師工會之任務,邀請教師(工)會派出代表參與。

三、落實融合教育班級抵減學生數,該增班時,請依照規定予以增班

以照顧全體融合班級學生受教權益。

劉處長表示:這部分依法規處理,以實際人數加上實質應抵減人數為編班總人數,該增班就增班。

四、訂定「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

劉處長表示:將由學管科儘速將草案擬出,再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函請教師(工)會共同進行討論、制訂。

五、協商「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之日數」。

劉處長表示:將由學管科儘速將草案擬出,再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函請教師(工)會一起商議。

六、「訂定本縣教師聘約準則或相關規範」,讓學校訂定聘約時,有所依循版本。

劉處長表示:將由學管科儘速將草案擬出,儘快邀請教師(工)會共同來訂定本縣版本。

除以上六項外,劉處長也以非常善意、開明的作風表達願意與基層老師當面聊聊,我們也將繼續辦理「教育處長與基層教師座談會」,為伙伴們建搭起與教育處溝通、反應的平台;在教育專業發展部分,也會延續之前的合作,共同努力促進本縣教師伙伴的專業成長與發展。

最後,我們提出一些促進教育現場問題處理時效的看法,請劉處長與沈科長參考,希望新竹縣教育在劉明超處長主政下,可以穩健的進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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