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3年12月11日
保障學生再申訴權益 主管機關責無旁貸 為保障學生基本權益及教師專業自主權,教育基本法第15條明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但依目前教育法制,學生申訴制度不僅顯得紊亂,也影響學生進行再申訴的權利,嚴重侵害學生基本權益,值得關注。 全教總表示,目前高中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制度面臨兩個問題,須儘速處理: 修法號角N0.3─「勞工帶薪公假出席學校家長日」委請劉建國委員提案1. 本會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民進黨籍雲林縣立法委員劉建國,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劉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修法號角N0.2─「提撥退休基金應免稅」委請陳淑慧委員提案1. 本會近日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國民黨籍不分區立法委員陳淑慧,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陳委員暨其辦公室表達感謝。 《修法號角N0.1》 退撫二法委請潘孟安委員
1. 本會近日將退撫二法草案交付屏東縣籍立法委員潘孟安(新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潘委員暨其辦公室表達感謝。
退撫基金財務最新狀況
根據退撫基金監理會近日資料,102.10.31的基金狀況如下: 一、基金收支: 基金102年度收入486億(預計全年收入587億),支出565億(預計全年支出575億)。收入微增而支出將增加74億。無論是公務人員、軍職人員、教育人員,到10月底都是收入小於支出。 |